拖車安全到底誰該負責?草案明確,學校和拖車服務提供單位保障拖車安全的責任。
“拖車是流動的校舍,學校應當對乘車學生的安全負責。并且配備拖車的學校和為學校提供拖車服務的單位是保證拖車安全的主體,應當對拖車的安全性負責。”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說。
草案為此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要求學校和拖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拖車的安全維護,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等。
對于這些規(guī)定,張連教授有一定的擔憂,她說:“我注意到拖車草案出于安全考慮,把很多安全責任給了學校。學校是一個義務教育機構,能夠承擔多少在公關交通領域的責任?即使想承擔,有沒有這個能力也是一個要考量的問題,否則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xiàn)一些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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